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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补充通知

2024-12-11 09:17 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房金发〔202446

各科室,各分中心管理部,12329热线服务中心:

根据《山西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晋人社厅发202450)文件精神,按照《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4版)分类标准,D类以上人才在长治行政区域内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取消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挂钩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最高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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