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房金发〔2022〕 60 号
各科室,各分中心、管理部,12329热线服务中心:
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低至20%。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7日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办 联系电话:0355-308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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