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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科

2019-11-15 21:06 来源: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机构名称:业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年度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计划; 

  2.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新建商品房项目楼盘准入审核; 

  4.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 

  5.对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包括县区管理部、分中心,委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培训指导、监督、规范;

  6.牵头拟定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网上各类综合服务平台涉及贷款业务有关需求软件使用测试,优化贷款业务系统操作和网上办理;

  7.负责贷款数据的发放和保证金的收缴、分配、代偿及返还; 

  8.负责贷款资金回收及贷款催收管理; 

  9.负责公积金贷款统计报表编制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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