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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的通告

2024-08-14 12:13 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据化转型,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抵押人、质押人,需签署《个人征信授权书》。为了不影响您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请相关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务必于2024年12月20日前到办理贷款时所在公积金受委托银行业务网点及时签署《个人征信授权书》。对于不便到现场签订征信授权书的职工,可以通过中心官网下载征信授权书,签订后拍摄本人持征信授权书、身份证同框照片,将征信授权书及照片发送至办理贷款时所在受委托银行邮箱:

中国银行    1019129524@qq.com

工商银行    69973242@qq.com

农业银行    cm750322@qq.com

建设银行    sx_cz_gdzx.sx@ccb.com

平顺农商行  pszfgjj2020@163.com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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