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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4-08-07 10:01 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公开邀请一家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欢迎有意向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征集数量

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代理内容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

四、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负责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相关招标代理事宜。

2、按照国家、省、长治市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准确且不产生歧义;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必须在委托人提供资料后5日内完成。

3、认真做好招标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招标过程的所有资料文件并装订成册按规定保存,招标工作结束后14天内向委托人移交招投标项目相关档案资料。    

4、按照委托方要求完成招标的其他各项工作。

5、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6、代理服务费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由中标单位或采购人支付。

五、报名资格条件

1、有招标代理资质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代理机构需在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失信记录;

3、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并具备信息发布资格;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完成登记注册并具备信息发布资格;

4、代理机构工作评审场所应在长治市潞州区;

5、具备与本项目同类型的招标代理业绩;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申请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征信管理机构报告。

六、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简介以及三年内的业绩案例。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

6、山西政府采购网或招标投标协会备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整理成册后密封报送至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的单位,请于2024年8月7日-8月15日,将报名材料报送至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遴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报名的代理机构,材料将不予接收。

八、代理机构评选

由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组织评定,综合考虑,择优选用。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  0355-3088203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政务中心1221室。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办   联系电话:0355-308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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